焦作市司法局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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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07 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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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13 20:12
焦作市司法局的内设机构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一)办公室承担行政事务管理,包括政务活动组织、文件起草审核、综合工作规划、会议落实监督、信息反馈、目标管理等工作,同时负责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和日常接待。
(二)依法治市办公室负责全市的依法治理,制定并执行相关规划,指导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管理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三)宣传教育科负责法学教育和宣传报道,研究并实施法学教育和法律顾问培训计划,以及全国律师函授中心的助学工作。
(四)监狱、劳教管理科负责监狱和劳教工作的监督与管理,确保法律执行,指导监管教育改造和生产,对劳教人员的所外执行等工作进行审批和指导。
(五)律师管理科负责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管理,制定发展计划,审批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进行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和律师业务指导。
(六)公证管理科负责公证机构和业务的管理和指导,包括公证员资格考试、工作执照管理及公证质量监督等。
(七)基层工作科负责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司法调解中心的管理工作,包括企事业单位内部法律服务机构审批和基层法律工作者的资格管理。
(八)法制、仲裁与司法鉴定科负责法制建设和行政复议,指导县市区法制工作,仲裁机构管理和司法鉴定指导。
(九)法律援助办公室负责全市法律援助的管理和监督,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指导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
(十)行财装备审计科负责司法系统的装备管理、财务检查和后勤安全工作。
(十一)政治部(警务处)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组织人事管理和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下设组织宣传科和人事科,分别负责相关具体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