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附条件赠与能否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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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22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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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3 03:20
长期激励机制股权激励制度,是企业为了激励、留住和吸引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那么,股权激励附条件赠与能否撤销?
网友咨询:
股权激励附条件赠与能否撤销
律师解答:
股权激励附条件赠与能够撤销。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附条件赠与合同属于赠与合同的一种,也应当适用赠与合同的相关规定。赠与合同的撤销分为法定撤销与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不再为赠与行为。
律师补充:
股权赠与合同的撤销方式有:
一、任意撤销:任意撤销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让前,按照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不是无限的,赠与人的撤销应受以下限制:
1、赠与人必须在赠与财产权之前,必须撤销赠与;
2、赠与人可撤销的赠与不得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福利和道德义务的赠与;
3、赠与人撤销赠与仅限于未经公证的赠与合同。
二、在法定撤销赠与合同中,赠与财产权转让后,赠与人丧失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在具备下列条件时,赠与人仍可享有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权利:
1、受赠人严重侵犯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
2、受赠人有义务支持赠与人的;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