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司法局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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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28 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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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28 01:06
山东省烟台市司法局的机构设置包含了多个部门,各自承担着不同的职责。首先是司法局办公室,它负责协助局领导的日常协调工作,包括制定并实施司法行政规划,收集和分析司法信息,撰写综合性文稿,负责新闻宣传、机关管理、保密、信访等事务,以及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以及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法制宣传科的主要职责是拟定法制宣传教育计划,组织检查落实,指导对外法制宣传和县区依法治理,承担全民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并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系电话为8514259。
律师管理科主要负责律师工作的规划,管理律师、机构和服务机构,指导法律顾问工作,法律援助事务,以及协调大案要案的辩护工作,同时负责律师协会的日常运营。
公证管理科则负责全市公证工作的规划和实施,管理公证员和公证机构,监督公证业务质量,涉外、涉港澳台公证事务审查,以及公证员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法规科负责对司法行政系统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处理行政复议和诉讼,指导法制建设,负责法学教育规划和司法鉴定管理工作。
基层工作科的核心任务是制定人民调解工作规划,指导基层调解工作,管理人民调解员协会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148”法律服务专线,以及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和乡镇司法调解中心的管理。
*处则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工作和队伍建设,包括司法考试管理、人事劳动工资管理、警衔评定申报,公证员、律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以及协助县市区管理司法行政领导。
最后,法律援助和148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为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供广泛的法律援助服务,包括解答法律咨询、法律文书代拟、诉讼代理等,并免费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