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期间,孩子抚养费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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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04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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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04 14:12
婚内子女抚养费,即夫妻关系存续但双方分居期间,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
网友咨询:
分居期间,孩子抚养费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
夫妻离婚前先分居的情况较为常见,子女在父母分居期间一般跟随其中一方生活,子女的抚养费用往往是由抚养子女的一方负担。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婚内子女抚养费的请求权主体是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而不是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方,父或母一方只能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参与诉讼。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婚内子女抚养费的前提条件是“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 包括不支付抚养费或者支付的抚养费无法满足子女的基本生活、生存、成长需求。
律师补充: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