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13 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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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2 02:47
奏鸣曲这一音乐术语源于意大利文"sonare",意为鸣响,其历史可追溯至16世纪。起初,奏鸣曲泛指器乐曲,与声乐曲相对。17世纪早期,以对比性乐段组成,尤其是三重奏鸣曲,如室内奏鸣曲和教堂奏鸣曲,开始受到重视,其中C.P.E.巴赫的古典奏鸣曲结构奠定了基础,包括四个乐章:快板的奏鸣曲式、慢板的三部曲式、慢板的小步舞曲或诙谐曲以及快板的回旋曲或回旋奏鸣曲。
18世纪下半叶,海顿和莫扎特简化了奏鸣曲结构,确立了三个乐章(快板—行板—快板),贝多芬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引入小步舞曲和谐谑曲作为第三乐章,他的32首钢琴奏鸣曲对奏鸣曲体裁的成熟发展做出了决定性贡献。进入浪漫主义时期,奏鸣曲成为主要的器乐形式,展现了音乐的史诗性、标题性和主题发展等特征,乐章数量有所增加,如李斯特的单乐章奏鸣曲开创了先河。舒伯特、肖邦、舒曼、勃拉姆斯等作曲家对这一时期奏鸣曲的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
进入20世纪,奏鸣曲的形式与内容更加多元化,不同作曲家如巴托克融入民间音乐元素,斯特拉文斯基等人受新古典主义影响,如布列兹和潘德列茨基则尝试运用新技法创作。这时期的奏鸣曲展现了丰富的艺术风貌,反映出音乐风格的多样性与创新精神。
奏鸣曲(Sonata)是种乐器音乐的写作方式,此字汇源自拉丁文的sonare,即发出声响。在古典音乐史上,此种曲式随着各个乐派的风格不同也有着不同的发展。奏鸣曲的曲式从古典乐派时期开始逐步发展完善。19世纪初,给各类乐器演奏的奏鸣曲大量出现,奏鸣曲俨然成为了西方古典音乐的主要表现方式。到了20世纪,作曲家依然创作著给乐器演奏的奏鸣曲,但相较于古典乐派以及浪漫乐派的奏鸣曲,20世纪的奏鸣曲在曲式方面已有了不同的面貌。亦称“奏鸣曲套曲”。由3、4个相互形成对比的乐章构成,用1件乐器独奏或 1件乐器与钢琴合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