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21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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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5 03:49
在故意伤害罪中犯罪嫌疑人是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话肯定是要被判刑的,因为已经年满16周岁的话,就已经具有了刑事责任能力,不管是故意伤害罪还是涉嫌其他的刑事犯罪都会被判刑。不过,对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通常不会判死刑。
一、满16周岁的未成年故意伤害罪主犯怎么判刑吗?
满16周岁的未成年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要被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未成年犯罪处罚适用哪些原则?
(一)从宽处理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规定,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必须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不适用死刑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9条:“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规定,未成年人不论犯何罪均不应判处死刑。这是刚性要求,不允许有任何例外。所谓犯罪的时候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如果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即使审判的时候已满18周岁也应适用本条规定。我国刑法之所以规定对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主要原因在于:死刑是一种最严厉的刑罚,它关系到犯罪人的生死存亡。不满18周岁的人由于未成年,还处在生理与心理发育过程中,认识能力和控制能力都还比较弱,因此,尚未达到罪行极其严重、不堪改造的程度,故不宜适用死刑。
(三)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人保护法》第38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四条也明确地规定:“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这就从法律上明确了司法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教育、感化、挽救原则要求司法人员在办理未成人案件中要正确处理惩罚和教育的关系。要将教育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司法人员对未成人要坚持攻心为主,象父母对孩子、教师对学生一样,针对其个人特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之认识到自已行为的危害性。
如果未成年人还未满16周岁涉嫌故意伤害的话,通常是不会被判刑的,除非是故意伤害导致受害者死亡的。已经年满16周岁的这些未成年人,只能说从法律层面上来讲还没有成年,实际上,当事人也应该具有基本的是非对错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