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16 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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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2 01:58
职业病的认定程序是当事人先向当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提交职业病鉴定申请书,鉴定机构收到申请书以后,通知当事人要准备材料,当事人要在10天之内提交职业病鉴定所需材料,诊断机构抽取鉴定专家进行鉴定,然后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一、职业病认定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1、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职业病鉴定申请书》;
2、鉴定办事机构收到《职业病鉴定申请书》后出具《职业病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
3、当事人10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交职业病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
4、协商鉴定缴费事宜;
5、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给《职业病鉴定受理通知书》;
6、抽取鉴定专家开鉴定会;
7、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8、当事人领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二、职业病诊断由哪个部门负责?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定职业病诊断机构设置规划,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 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具有相应的诊疗科目及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职业病诊断医师等相关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三)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场所和仪器、设备;
(四)具有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
第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申请开展职业病诊断,应当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以下资料:
(一)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表;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副本的复印件;
(三)与申请开展的职业病诊断项目相关的诊疗科目及相关资料;
(四)与申请项目相适应的职业病诊断医师等相关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情况;
(五)与申请项目相适应的场所和仪器、设备清单;
(六)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有关资料;
(七)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八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申请单位。
决定受理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组织专家组进行技术评审。专家组应当自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和提交技术评审报告,并对提交的技术评审报告负责。
第九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技术评审报告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对批准的申请单位颁发职业病诊断机构批准证书;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申请单位。
职业病诊断机构批准证书有效期为五年。
第十条 职业病诊断机构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批准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批准证书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批准机关申请延续。经原批准机关审核合格的,延续批准证书。
如果是职业病的话,职业病属于工伤,用人单位要对职工承担法律责任的,很多职业病都是长期慢性病,如果是这样的话,职工可以提前退出工作岗位,但用人单位依然需要按月给职工发工资,一直到职工退休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