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16 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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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4 06:53
夫妻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财产、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那么,离婚男方婚前的债务需要我偿还吗?离婚债务如何分割?
网友咨询:我们结婚不到三年有一闺女现在不到两岁,男方婚前有一下些债务需要我偿还吗?我们结婚不到三年有一闺女现在不到两岁,因男方总是骂街,气急之后还动手现在想离婚,结婚后分期买了一辆车,去年男方出门,向我娘家借了两万五千块钱,婚前过礼他像他大姨借了两万块钱,请问我们的财产怎么分配,目前他跑保险工资到现在分文没有,我有固定工作,在医药公司卖药,我想要孩子,孩子跟我的概率有多少
北京市鼎知律师事务所吴晓东律师解答:
孩子不到2周岁,应归女方抚养,婚后购买车辆是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借你父母的钱是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偿还,婚前男方借的钱是他的个人债务,由他个人偿还
一、新婚姻法,离婚债务如何分割?
吴晓东律师解析: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离婚债务如何分割的相关问题,确定离婚债务分割首先需要确定离婚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需要夫妻共同偿还;而夫妻一方债务的,则需要一方对自己所负债务进行偿还。因此,离婚债务如何分割关键是要确定离婚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
二、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吴晓东律师解析:
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分配的前提,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指基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包括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和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
吴晓东律师,北京市鼎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从事律师工作十五年,善长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婚姻继承、拆迁安置等诉讼及非诉案件。成功案例:史某某合同诈骗案,祓判无罪。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以上即是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一般情况,夫妻共同财产还有一些比较难以认定的情况: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有夫妻一方只要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确定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后,就可以确定离婚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分配的相关解决方式。那么,夫妻离婚共同债务如何分割呢?
三、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分配,离婚债务分割的原则是什么?吴晓东律师解析:
离婚债务如何分割的原则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一样的,按照财产分割照顾过错方、女方、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离婚债务分割也因此进行分割。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债权人,不管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分配,作为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方偿还债务。因此,在离婚债务分割后,想要完全摆脱对方所负的债务,在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分割时,首先可以联系债权人,取得债权人的理解,改变债务的承担。避免债务分割后,另一方不偿还债务,债权人不承认夫妻共同债务分割的协议,起诉你偿还债务。此时,虽然可以再向离婚的另一方起诉偿还,但是费时费力,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