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双方为债务关系结婚后能抵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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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6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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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1 02:40
一方婚前的财产,属于夫妻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按照《合同法》第六章第九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结婚并不是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
在结婚之后,夫妻的收入就变成了共同的财产,双方可以共同地支配和使用。不过,对于结婚之前,男女双方有互相借钱的情况,结了婚之后借的这个钱是不是就不用还了呢?那么在结婚之后,这个债务关系应当如何处?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关于这种情况,我国法律其实有分别规定应当如何进行处理,下面一起来看一下。
第一,我国婚姻法中对于这种情况的规定:1.我国婚姻法是对于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一些规定,其中对于财产刑的规定是非常明确的,也就是说一方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在结婚之后,不因为有婚姻关系而转变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是当时有约定的除外,这是法律的明文规定。
2.在这条法律规定当中,我们可以明明白白的看出来,如果这个财产是夫妻结婚之前的个人财产的话,就永远是个人财产,出现了任何的事情也不会变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在婚前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为结婚这件事情而消失。在婚前自己是债权方,就是债权方,是债务方,就是债务方,结婚之后自己也同样是债务方。在婚前的债务关系还是要偿还的,借了多少钱还是要还多少钱。
3.不过后面还说了一句话叫做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于这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所以要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如果当事人在结婚的时候就签订了一个协议,说在自己结婚之后,婚前的所有债权债务关系都归于消灭,双方就算之前有借钱这个行为,但是在婚后之后借钱这个行为就当做从来没有发生过此事,*也是支持这样的行为的,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怎么协商都可以。
第二,我国《合同法》当中对于这种情况也有这规定:1.结婚并不是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也就是说双方可以结婚,但是结婚并不代表之前的借款合同是无效的,之前有效现在也是一直有效的,所以借款的一方必须要将钱还给返款人。否则就算结婚了,也可以以违约这种行为来起诉对方,有一定的赔偿。
2.所以法律的规定和我们现实生活中的理解还是不太一样的。虽然我们生活中认为结了婚之后,钱就是两个人的,不存在谁欠谁的问题,但是在法律上这种情况关系依然存在,并且会持续到双方结婚一直到老,所以在婚前如果有借贷关系的话,还是应当还给当事人,或者是和当事人签订一个协议,将这个欠款免除掉,否则自己还是要付法律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如果婚前的双方有债务关系的话,这个债务关系会不会因为结婚而归于消灭的问题,在法律上是不会的,所以还是提醒大家要正视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