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瑕疵的,责任如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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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6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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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6 07: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要求,股东应该如实出资。但是现实中,股东未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要求出资,是非常普遍的现象。
网友咨询:
股东出资瑕疵的,责任如何承担?
律师解答:
1.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应予支持。瑕疵出资股东当然应该向公司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并且还要加算利息,这样才能保证公司法人财产权不受侵害。
2.出资瑕疵的股东需要对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出资义务的股东以及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未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此种补充赔偿责任不受诉讼时效*。
4.对于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的*。
律师补充: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设立协议向公司交付财产的行为,是股东的基本义务。瑕疵出资,是指股东违反法律规定或章程、协议等约定的出资义务,出资存在各种瑕疵的行为。股东出资瑕疵分为出资违约、出资不实以及抽逃出资。关于股东瑕疵出资的表现形式,具体包括:1、没有出资,即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2、出资时间瑕疵,未按时履行出资义务;3、货币出资,未足额出资;4、非货币出资权利或质量瑕疵;5、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实际出资额低于公司章程规定数额;6、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7、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亦属于瑕疵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