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1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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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3 12:01
劳动者受到事故伤害后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需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才能够享受工伤待遇。工伤认定有一定的时限*。那么,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限怎么办,有什么补救措施?
网友咨询:
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限怎么办,有什么补救措施?
北京市律通律师事务所张波律师解答: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认定的申请存在两种情形:
一、由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有关社保部门提出;
二、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有关社保部门提出。
所以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对用人单位而言,工伤认定申请时限一般为30日内,特殊情况经批准可适当延长;对职工本人或近亲属、工会组织而言,申请时限为1年。
张波律师解析:
若工伤认定超过期限时,会存在以下法律后果: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受理用人单位或伤者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的工伤认定申请,因而无法获得法规规定的的工伤认定书;
2、伤者无法启动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的劳动能力鉴定;
3、如果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话,伤者无法从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因此,劳动者在超过工伤认定时效,无法认定工伤的情况下,可以尝试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提起诉讼,参照雇佣关系中的人损赔偿标准,至少让用人单位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
如果工伤职工超过了工伤认定申请的一年的期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受理其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向*提起诉讼,要求按照工伤保险待遇进行赔偿的,*将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工伤职工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但是,工伤职工的身体健康权受到了侵害,对其身体权,法律同样应当给予保护。因此,如果工伤职工身体遭受侵害没有超过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或虽然过了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但有法定的中止、中断、延长情形的,提起民事诉讼*应受理。
张波律师执业11年,是海淀区司法局连续两年的优秀律师,*大学硕士,擅长婚姻,遗产,房产纠纷等业务。工作于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律通所是2016至2018年连续三年海淀区优秀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