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07 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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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4 07:47
公司为公司法人提供保证肯定要召开股东会的,做保证人本身就有还债的法律风险,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给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要经过股东会议决议,给其他人做担保的,可依据公司章程,由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做决定。一、公司为公司法人提供保证需要召开股东会吗?
公司为公司法人提供保证需要召开股东会。
《公司法》
第十六条【公司担保】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二、公司为公司法人提供保证的股东会议决议书的内容有哪些?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会议决议情况:
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作为公司股东对公司的所有债务风险股东是有知情权的,而公司给他人做保证人,在债务人不能还债的情况下,公司需要承担连带还债责任,即使债务人是公司的法人代表,股东也有知情权。未经股东大会,公司随便给法定代表人做保证人的,其实这样的决定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