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1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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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1 08:41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或同等学历。3、从招收1994年硕士生开始,放宽考生的报考年龄,并取消对有本科学历考生工作年限的要求。即具有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学历,年龄在40岁以下,且符合报考条件中其他要求的青年,不计其本科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的年限,经所在单位有人事权的部门同意后,均可报考研究生。4、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研究生的,应是大专毕业后两年或两年以上且达到与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个别只有大专以下学历,但实践证明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招生单位对其认真审核同意后方可报考。5、身体健康。6、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经所在学校推荐,其他人员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7、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经本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可报名参加经国家教委批准的高等学校为在职人员进行的单独考试。有国家承认研究生学历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高等学校,且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硕士生。在学的研究生、普通高等学校在学的非应届毕业的本科生、在学的大专生、在学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无正当理由退学以及被取消毕业生分配资格不满五年者,均不得报名。招生单位也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规定的报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