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内买房只写男方的名字,离婚女方有份吗–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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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7 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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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9 06:00
在婚内买房,只写男方的名字,离婚女方同样享有一半的房产。
根据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办法,在婚姻续存期内,夫妻双方的一切合法收入,都归夫妻共同享有。
婚内买房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没有写名字,根据我国对房产物产的管理办法,房产在夫妻之间不属于资产转移,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但房产实际属于夫妻双方。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9 05:57
如果在结婚以后买的房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女方肯定要分一半房产。是父母出资买的可以做房产公证,只给儿子不给媳妇,离婚后房产跟女方无关。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9 06:01
在婚内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房产证没有写女方的名字,离婚后女方也应该有份。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9 06:00
婚后购买登记一方名下,只要没夫妻财产协议归一方所有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职时女方可以要求分割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9 05:57
婚姻存续期间购置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女方是有份的。如果男方父母全资为儿子买房,最好是留好银行转账凭据并且到公证处公证,如果离婚父母为儿子购买的房产就没有女方的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