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7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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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7 22:01
根据公司的章程规定,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承担着多项关键职责。首要任务是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策略,包括增减资方案、公司章程的修改、合并或分立计划。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利润分配以及弥补亏损的决策也由董事会负责。此外,董事会还需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架构和基本管理制度的设定。
公司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包括2名执行董事和8名非执行董事,以及5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后者占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企业管治常规守则》的建议。董事会成员的构成广泛而专业,涵盖了电力技术、管理、财务和学术领域,每位成员都具备丰富的经验和卓越的能力,以确保决策的明智和高效。
在该年度,董事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所有董事的出席率(包括亲自出席和委托出席)均为100%,显示了董事会成员对职责的认真态度和高效执行。为了确保董事在证券交易中的合规性,公司采纳了上市规则附录10中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作为行为准则。经对每位董事进行特定查询并审查相关资料后,确认所有董事在这一年里严格遵守了这些准则。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原北京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于1994年12月13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注册成为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5月13日变更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3月15日更名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08年12月31日止,该公司注册资本金约为人民币56.63亿元,公司及附属公司合并总资产约为人民币1,573.9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