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7 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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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3 12:51
房伟文,1974年投身军旅,参加了对越自卫还击战,凭借坚韧勇敢的个性在12年的戎马生涯中屡立战功。1993年转行公安工作后,他的英勇无畏和嫉恶如仇并未改变,常常将生死置之度外,多次成功制服犯罪分子,其中2000年10月的竹尾田国格五金厂劫持案尤为突出,他沉着应对,确保了人质和群众的安全。
同年7月,凤岗镇工商银行发生的持枪抢劫案中,房伟文主动请缨,凭借对广西的熟悉,成功追踪并抓获了犯罪团伙。在打击犯罪活动中,他不顾个人安危,带领民警夜以继日巡逻,保障了社会治安的稳定。
1996年起,房伟文调任凤岗公安分局,面对外来人口多、治安压力大的局面,他主动挑起担子,亲自上路巡逻,研究并实施外来人口和出租屋管理的新举措,建立了一套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体系,显著提升了社会治安水平。
在严打整治期间,他挂帅整治重点地区,规范废品收购站和实施24小时巡逻,组建治安工作站,构建了“打、防、控”一体化的治安防范网络,使凤岗镇治安状况大为改善。
房伟文不仅在工作上勇猛果敢,对待群众如春风化雨,曾帮助一名困境中的女工,解救被拐卖的少女,并在工作中给予她们关爱和帮助。同事们尊敬他,家人爱戴他,他用行动诠释了人民警察的使命和责任。
不幸的是,2002年12月30日晚,他在围捕犯罪分子时英勇负伤,虽经全力抢救,但因伤势过重,于1月10日离世,用生命践行了对家乡和人民的承诺。房伟文的事迹,让我们深深怀念这位“人民英雄”。
房伟文,男,1954年4月16日出生,东莞市凤岗镇三联排沙围人,共产党员,原凤岗公安分局副局长。1974年12月至1986年11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广西54054部队服役,历任班长、排长、连队副指导员、指导员,1978年3月正式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12月至1993年11月在东莞市物价局任办公室副主任;1993年11月加入公安队伍,历任凤岗公安分局副教导员、教导员、副教导员、副局长。2003年12月30日在缉捕案犯期间,疑凶极力反抗拒捕,房伟文不幸意外中弹,队友立即送其到医院抢救,因伤势太重,于2003年1月10日上午11时45分光荣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