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7 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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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18:21
快递丢失的责任认定需要按照快递丢失的情况确定,如果是卖家或者寄件人的失误造成的快递丢失,需要由寄件人承担责任。如果是快递运输过程中造成的丢失,应该由快递公司承担责任,赔偿损失。一、快递丢了是谁的责任,怎么赔偿?
快递丢来谁的责任主要看谁有错,如果是寄件人或者收件人的过错或者是不可抗力造成的,快递公司是不用负责任的。如果消费者网上买的东西,快递公司把快递丢失的,消费者可以先找卖家维权,因为卖家的物品并没有完成交付,卖家存在违约,卖家需要承担责任。卖家承担责任后可以找快递公司追偿。
1、快递企业对快递的丢失或损毁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2、快递企业未明确告知消费者相关保价规则。
如果符合上述某一种情形,寄件人可以向快递公司主张按物品原价索赔(违约责任)。比如快递员在快递发放的时候并没有核实收件人身份,导致快递被冒领,法院通常会认定快递公司未尽到谨慎的审查义务,要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邮政法》第四十八条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除外;
(二)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
(三)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
二、快递丢失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快递服务组织与用户之间就快件丢失、损坏的赔偿标准有约定的应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可按以下原则执行。
(1)应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
(2)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按照被保价金额进行赔偿;
(3)对于没有购买保价的快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规定进行赔偿。
三、快递丢了怎么处理?
快递丢失的可以找卖家由卖家补发或者退款。无法解决的可以请求网购平台官方介入,或者由快递公司按照事先约定赔偿。法律规定,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
邮寄双方邮寄时没有约定,快递丢失后应该免除本次快递服务费,对于购买过保价险的快递来说,应该按照被保价的金额赔偿给消费者。而对于没有购买过保价险的快递,应该按照快递费用的三倍赔偿给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