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7 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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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23:21
我们发现,有的当事人在协议离婚前,夫妻早就对财产进行了分配,但是没有在离婚协议里进行约定,结果产生了纠纷。离婚时没有分割的财产,能否要求分割?
网友咨询:
离婚后财产没有分割怎么办?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周一律师解答:
离婚后财产没有分割的可以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离婚时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都有权诉请进行分割,而不受3年诉讼时效的限制。
诉讼离婚后,由于法院判决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对法院生效后所涉及的财产本没有要求重新分割的权利。但是对于特殊情况下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法律还是规定了救济的措施的。
1、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对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2、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可以重新分割财产。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周一律师解析:
关于夫妻共有财产的举证责任承担问题,在平常的婚姻关系中,通常是一方掌握着家庭共同财产的信息,另一方在提出分割共同财产时往往由于无法完成举证而很难得到充分的保护。在此种情况下,应综合《民法典》和《民事证据规定》有关举证责任的相关规定,从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出发,综合分析当事人的举证能力,合理分配举证责任。
《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1092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这两条规定,一方面从源头入手,要求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共签或必须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另一方面从后面加强对隐匿转移的处罚,不但可以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情节严重的还可以由法院以伪造证据或虚假陈述移交公安机关,或另行起诉,要求其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周一律师简介
无锡高校专职讲师、兼职律师。长期从事民法、刑法研究与实务工作。擅长婚姻家事和侵财类、侵犯人身权利、计算机类刑事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