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8 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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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23: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五章对罪犯的教育改造注重个性化和全面性。罪犯的教育遵循因人施教和分类教育原则,通过集体和个人教育的结合,以及狱内和社会的互动,以说服和启发为主导。
第六十二条强调对罪犯进行法制、道德、政策等多方面的思想教育,以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帮助他们理解当前社会形势和未来可能的出路。
第六十三条至第六十五条规定了罪犯的扫盲、初等和初级中等教育,以及职业技术教育。通过考试合格,罪犯可以获得相应的学业和技术等级证书,为未来的就业做好准备。
监狱鼓励罪犯自主学习,自学成果也会得到官方的认可和证书。教育设施如教室和图书阅览室的设立,为学习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第六十七条至第七十一条着重于罪犯的体育活动、文化娱乐以及劳动。劳动被视为教育的一部分,旨在矫正恶习、培养劳动习惯和职业技能,同时为罪犯的释放后就业打下基础。劳动时间依照国家规定执行,保障罪犯的休息权益,并给予相应的报酬和劳动保护。
当罪犯在劳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监狱会参照国家劳动保险规定处理。总的来说,监狱的教育改造工作旨在全方位塑造罪犯,促进其社会适应和重新融入社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经1994年12月29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通过,1994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公布;根据2012年10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公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决定》修正。《监狱法》分总则、监狱、刑罚的执行、狱政管理、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对未成年犯的教育改造、附则7章78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23:35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五章对罪犯的教育改造注重个性化和全面性。罪犯的教育遵循因人施教和分类教育原则,通过集体和个人教育的结合,以及狱内和社会的互动,以说服和启发为主导。
第六十二条强调对罪犯进行法制、道德、政策等多方面的思想教育,以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帮助他们理解当前社会形势和未来可能的出路。
第六十三条至第六十五条规定了罪犯的扫盲、初等和初级中等教育,以及职业技术教育。通过考试合格,罪犯可以获得相应的学业和技术等级证书,为未来的就业做好准备。
监狱鼓励罪犯自主学习,自学成果也会得到官方的认可和证书。教育设施如教室和图书阅览室的设立,为学习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第六十七条至第七十一条着重于罪犯的体育活动、文化娱乐以及劳动。劳动被视为教育的一部分,旨在矫正恶习、培养劳动习惯和职业技能,同时为罪犯的释放后就业打下基础。劳动时间依照国家规定执行,保障罪犯的休息权益,并给予相应的报酬和劳动保护。
当罪犯在劳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监狱会参照国家劳动保险规定处理。总的来说,监狱的教育改造工作旨在全方位塑造罪犯,促进其社会适应和重新融入社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经1994年12月29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通过,1994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公布;根据2012年10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公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决定》修正。《监狱法》分总则、监狱、刑罚的执行、狱政管理、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对未成年犯的教育改造、附则7章78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