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是不提倡吃肉的,我现在喜欢吃素,喝蘑菇汤,但好象草木也有神识,喝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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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5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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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30 03:14
随喜您的慈悲。南无阿弥陀佛
植物的生命跟动物的生命没有区别。为什么吃动物觉得心理受阻而吃素就心安理得?又为什么就只有人能成佛呢?”
不杀生是佛法五戒之一,关于杀生的定义和范围,圣严法师曾经专门论述过。他说:原则上讲,不杀生戒的重心在不杀人,所以,杀人是重罪,杀其他动物是轻罪。众生固然一律平等,但唯有人类能够造恶业(或称为黑业),而堕为鬼道或下地狱;也能修善业(或称为白业),而升天堂、出三界乃至于成佛;其他众生,除极少的特殊例子之外,既不知善,也不知恶为何事,只有随业受报的自然行为,而没有心意的造作在内。所以,人是道器,只有人能修道,并能弘道,因此,戒杀是以不杀人为根本的。
佛法讲,杀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知是人。(2)预谋而有杀念。(3)杀死。否则,只能叫做伤害或过失,而构不成杀人。至于人,是不论年龄、贵贱,不论成形或未成形,有知或无知,凡被肯定是人者,皆不可杀。所以,不得堕胎,也不得以安乐死的名目来处理自己求死或已无自觉意识的植物人;否则,就是杀人罪。
迄今为止,医疗界呼吁人体器官的捐赠和移赠,比如眼角膜、肾脏以及其他脏器的捐赠,是将没有使用能力的人体,局部令其复活,这是值得鼓励的事。如果在生前捐赠,当然已经获得捐赠人的同意,纵然在死后移植,也必须预先取得死亡者生前的首肯,否则亡者对于遗体尚有一分贪恋和执著,便会引起他的嗔恨及怨怒,甚至影响他的转生善道或往生净土的去向。
自然死亡的人,通常于十二小时之内,神识未离,尚有部分知觉。从医学上判断已经死亡的人,从佛学的观点看,未必就已真正死亡;但如果立下遗言,捐赠器官,为了挽救另一人或数人的生命,这是舍身救人的菩萨行,因此,若生前确立有遗愿,移植人体器官当不成问题。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为了维持环境卫生的原因,必须处理蟑螂、苍蝇、蚂蚁、蚊子,乃至于老鼠等问题,这在佛世已有成例。当比丘们的浴室、浴池由于多日未用,满生小虫,负责清理的比丘,不知如何处理,佛说:“除尽污水,清洁浴室。”比丘说:“会伤虫!”佛说:“不为伤虫,是为清理浴室。”于是比丘释然。这个例子是说为了维护人类生活环境的卫生,予以清理打扫,目的不为杀伤虫类,因此,不算杀死。当然,不得用药物喷射杀虫,只能以打扫、清理、消毒的方式来防治或退治虫蚁的进入和繁殖。如果环境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和消毒完善的状态,纵然有虫蚁,也不会太多。
如果在耕种时,难免会伤及虫蚁,但为了我们自身的活命,不用说耕种,就是日常行走及其他劳务,也会无意杀死虫蚁。所以,只有经常多念阿弥陀佛,愿愚痴而无知的众生,于死亡之后,转生善道或超生净土,不算犯杀生戒。当然,能够小心防止,减少杀伤虫蚁的机会,是慈悲的表现。如果明知杀生而心无悔意,便是没有慈悲心。
至于毒蛇、猛兽,以及毒虫之类,是他们过去世的业力使然,他们伤人,不出于预谋,虽有恶行,没有恶心,所以,并不算造杀业,应受到人类的同情和保护。以今天人类的社会而言,不仅可以防治受其伤害,也可以划出特定的空间范围,令其生存,或做到限制他们的繁殖,不令其成为人类的灾害。此所谓宜用防治法,不宜用歼灭法,不仅培养了人类的仁慈心,也对大自然的生态尽了维护的责任。
一般初学佛的人,对众生的定义不明,而且现在更有人说,植物也有生命,植物也有感情,若说不杀生,应该既不杀动物,也不杀植物。其实,生命是有层次之分的,植物是无情众生,动物才是有情众生。所谓众生,可分作三级:高级的为人类,具有三个条件:一是有活的细胞,二是有神经的反应,三是有思想及记忆;低级的为植物,只有活的细胞,没有神经和记忆,虽有生死的反应,却没有苦乐的感觉,更没有思想及记忆,所以叫做无情;中级的是动物,只有少数如狗、猴子、马、象等高等动物有若干的记忆力,但它们也没有思想力。至于下等动物,除了神经的本能反应,也没有记忆和思想,然其既有神经就有痛苦,就会怕死。所以虫蚁都会自然地知道逃避死亡的危险,而植物则不然。因此,对于杀生的界定,就是指能够知生怕死的动物,而不及于植物。
经上说,佛戒比丘不可砍伐草木。这是因为低级的鬼神,往往会依草附木,以草木为庇护,为了慈悲鬼神,不使鬼神生嗔,故不去破坏其居处,而并非为了草木不可杀的理由。
微生物如细菌,从生物学上看,它是介于植物与动物之间的生物,既没有神经,更没有记忆和思想,也不属于有情众生,可以说是活动的植物,所以,杀菌也不属于杀生。
关于水中的微生物,除了细菌之外,尚有比较高等的生物,他们虽没有神经,但已可以算在动物之列,因此,佛世的比丘,用水时需要通过滤水囊的过滤,把比较大的微小众生滤出,比较小的就不管了。这是基于慈悲的观点,不忍目见生物而不救度。如果肉眼不能见,或虽见而不能分辨是有情或无情众生,那也就理会不到了。
佛教主张不杀生,主旨在于众生平等的慈悲精神,一切众生都有生存的权利和自由,我们自己怕受伤害、畏惧死亡,众生无不皆然。众生的类别虽有高低不同,但众生的生命绝没有贵贱、尊卑之分,如果人人发扬这种平等、慈悲的精神,我们的世界一定是和谐、和平、互助、互敬、互爱、融洽无间,将没有一人会受到故意的伤害。虽然佛经中说,杀生有果报,杀人偿命,吃它半斤,还它八两,这是说明了因果不爽的事实。但是我们不必把不杀生的著眼点摆在害怕受报的观点上,果报是有的,但也并非绝对不可以改变的;养成慈悲心,才是不杀生的重点,也是佛菩萨化世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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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30 03:12
佛教修的是心,不是简单的行。执著于文字的说明理解就会失去佛法的本意。
在佛教中,佛祖出来没有说过不让吃肉,吃肉不是什么罪孽。所谓吃素是传到后来人们的一种理解和变化,不是佛祖本意。在佛教戒律中,佛祖对严格吃素、苦行等曾有过明确的批评。对于肉食,佛祖有过五净肉等几种说明,主要意思是不要为了吃肉而杀生,要求的是我们不能有杀害心。
另外,关于杀生的概念,在佛祖的戒律中,没有将植物或其他微生物等同于有生命的众生,认为它们缺少“识”的蕴集,也没有逃避等能力,而且在佛法中,杀生也特指的是杀人。
再者,佛祖是距今二、三千年前的人,在当时的理解上,不可能有现代的各种生物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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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30 03:11
“众生皆有佛性”中的“众生”是指“有情众生”,植物(含微生物)没有情感,不包括在内,要不然佛说“水中有四万八千虫”,那岂不是连水也不能喝了???
另外,“不吃肉”还有一层意思是控制欲望,不能因为被贪吃的“贪欲”控制而丧失自我,自生烦恼,这是一种修行,吃素的时候讲究好吃也是犯“贪”的,从修行上讲和吃肉的负作用是同等的。有些大师修行到很高境界的时候,有时候因为某种缘分吃了肉也是无关紧要的,但这是达到“无欲”的前提下,不要以此为借口而吃肉。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30 03:14
吃素没有罪。
植物也有生命,但植物和动物不同,植物没有神识,类似于现代说的,植物没有动物神经,动物被屠宰、被吃会非常痛苦,植物则相对没有这方面痛苦。
当然,也不是说这样就可以大量吃植物,只是我们作为人,还没有修行到相当境界的话,就需要进食,吃动物对自己伤害太大,不得已,佛教我们吃植物相对可以接受。我们吃植物也不应该浪费,也不要吃太多,恰到好处就行。
到比较高的境界,其实是可以不用吃最好,佛菩萨是不用吃的,以“禅悦为食”、或者“以意为食”,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30 03:15
你说的没错草木也有神识。但是,植物的灵性比动物的灵性弱,一般不会结怨并且人也要维持生命所以佛家提倡食素。虽然草木的灵性弱,但我们也要有慈悲心,不吃的它时不要肆意糟蹋,让它好好的生长正所谓“清净比丘不踏生草”。
动物的灵性太强,宰杀时的悲愤眼神、绝望的鸣叫都表明动物死时的不干和怨气。所以世人多造杀生、食肉的众业,世上就会生出许多的劫难。如果世上没有刀兵劫,除非众生不食肉。所以奉劝世人能不吃肉就不吃,能少吃一口就少吃一口吧。
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