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3 15:06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3 17:43
我国唐代是封建社会发展的全盛时期,在音乐美学思想上以白居易的音乐思想尤为突出。白居易(772——846)字“乐天”,号“香山”,祖籍太原,出生于河南郑河新县一个小官僚的家庭里。他五六岁时便开始学作诗,八九岁时便懂声韵,曾避难于吴越。到他十六岁时(公元787年)由江南到达长安,因其“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诗句,引起了京都名士的注目。到二十九岁时,跨入仕途,曾任翰林学士、左拾遗等官职。当时,李唐王朝江山日下,权贵当朝,争权夺势,人民生活困苦。他因多次对朝政提出意见,于公元815年被贬为江州司马。后来又先后到忠州、杭州、苏州任刺史、刑部侍郎、河南尹、宾客分司、太子少傅等职,官至三品后再不为国事积极发言,过着隐退的生活。唐“会昌”6年(公元846年)逝世,享年75岁。白居易是诗人,但他又是一位著名的音乐评论家。他自己曾说:“元和小臣白居易,观舞听歌知乐意。”(《七德舞》卷三)其实,他岂止是“知乐意”,他对于音乐的评论以及显露出来的音乐美学思想,在我国古代音乐美学史中是具有很重要意义。白居易认为音乐是现实政治的反映,他在《策林·六十四上》中说:“乐者本于声,声者发于情,情者系于政”。在《策林·六十九》中又说:“大凡人之感于事,则必动于情,然后兴于嗟叹,而形于诗歌矣”。就是说,歌曲(音乐)的产生是由于“事”刺激了人的情感的一种结果。“事”就是与国家人民有关的社会事件,也是现实政治的具体体现。这种“事”如果与他在《寄唐生诗》中所说的“唯歌生民病”联系起来,就可以知道他是主张歌曲应当写人民的痛苦和指责现实政治弊病。他不但这样主张,他也亲自这样做。如他在《华原磬》一诗里,借传统的泗滨磬被废弃而改用华原磬来影射君王重用宦官,不听忠臣直言,认为关健在于改善政治,他在《策林·六十四》中又说:“盖政和则情和,情和则声和,而安乐之音由是作焉。”他对那些主张取消民间音乐恢复“古乐古曲”的极端复古派曾痛加批驳: “臣故以为销郑卫之声,复正始之音者,在乎善其政,和其情。不在乎改其器,易其曲也。”白居易认为民歌、民谣表现了人民的思想、意志、要求、愿望及人民的生活,代表了人民心声。因此他曾提出要倾听人民心声、了解民间疾苦、听取下层意见,从而改善政治。但他不赞成以唐玄宗为首的最高统治者,不管人民的疾苦拼命地去搞民间音乐,他说“故臣以为谐神人和风俗者,在乎善其政,其心,不在乎变其音,极其声也”。他在《策林·六十二》中说:“国家承齐、梁、陈、隋之弊,遗风未弭,故礼稍失于杀,乐稍失于奢。”所以他认为必须“少抑郑声”,这样才能使音乐 “合而不流矣”。在这个问题上,他所强调改善政治,反对极端复古派的谬论,反对统治阶级过分的音乐享受在当时是符合人民利益的,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民间音乐的发展。前面我们曾提过,从周代开始,我国就建立了“采风”制度。白居易对于统治者建立采风制度是拥护的。认为君王可以通过“风诗”了解民情,以达到“下流上通上下泰”的政治目的。所以他很希望李唐统治者恢复这种“采风”制度,于是便写下了《采诗官》:采诗官,采诗听歌导人言。言者无罪闻者戒,下流上通上下泰,周灭秦兴至隋氏,十代采诗官不置。郊庙登歌赞君美,不府艳词悦君意,若求兴谕规刺言,万句千章无一字。不是章句无规刺,渐及朝庭绝讽议。诤臣杜口为冗员,谏鼓高悬作虚器。一人负依常端默,百辟入门两自媚。夕郎所贺皆德音,春官每奏唯祥瑞。君耳唯闻堂上言,君眼不见门前事。贪吏害民无所忌,奸臣蔽臣无所畏。君不见:厉王胡亥之末年,群臣有利君无利?君兮君兮愿听此:欲开瓮蔽达人情,先向歌诗求讽刺。(《采诗官·卷四》)多么大胆的直言,多么深刻的揭露啊!早在一千年前白居易就提出了“言者无罪闻者戒”这样对待民歌、民谣和人民群众意见的态度,实在是可贵之至。白居易还认为乐器只是发音工具,乐曲是音乐思维的具体表现。他反对极端复古派的复古思想,说:“言将此乐(雅乐)感神祗,欲望风而百兽舞,何异北辕将适楚,”这就是说,走这条路要改变现实犹如北去的车子要到南方的楚国去,是永远也达不到的。白居易还认为“声”对人有很强的感染力。他在《与元九书》中说:“感人心者,莫先乎情,莫始呼言,莫切乎声,莫深乎义”。他认为“声”能起“和人心、厚风俗”的作用,同时也是“作乐”的根本目的。所以他很重视作品的思想内容与思想感情,认为“乐者,以易直子谅为心,以中和孝友为德,以律度铿锵为饰,以缀兆舒疾为文。饰与文可损益之,心与德不可斯须失也”。在这种问题上,他继承了儒家重视音乐教育作用和作品的阶级标准的观点。所以他在评论歌唱艺术的《问杨琼》一诗中提出“人唱歌古兼唱情,今人唱歌惟唱声”,明确提出了歌唱艺术中的“声”、“情”兼备的原则。他的这种看法,对在当时流行的脱离作品的具体内容而孤立地去追求声音美的形式主义观点来说,具有现实意义。由于历史时代的原因,白居易的音乐美学观点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他的一切观点都是从维护、巩固封建制度出发,所以他认为统治的巩固程度,与能否了解民情有很大关系。他说:“圣人致理也,在乎酌人言,察人情,而行为政,顺为教者也”。所以他又提出了“歌词合为事而作”与“惟歌生民病”的口号,其目的也无非是让统治者更好地进行统治,建立所谓“政之废者修之,阙者补之”,然后臻于“人之忧者乐之,劳者逸之”的升平世界。因此,他一面反对极端复古派的谬论;一面又极力推崇古乐,要求“少抑郑声”限制民间音乐的发展,反对少数民族音乐与外国音乐等等。但这丝毫无损于他音乐美学思想的光辉,他的一些观点,对我们今天仍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3 17:42
我国唐代是封建社会发展的全盛时期,在音乐美学思想上以白居易的音乐思想尤为突出。白居易(772——846)字“乐天”,号“香山”,祖籍太原,出生于河南郑河新县一个小官僚的家庭里。他五六岁时便开始学作诗,八九岁时便懂声韵,曾避难于吴越。到他十六岁时(公元787年)由江南到达长安,因其“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诗句,引起了京都名士的注目。到二十九岁时,跨入仕途,曾任翰林学士、左拾遗等官职。当时,李唐王朝江山日下,权贵当朝,争权夺势,人民生活困苦。他因多次对朝政提出意见,于公元815年被贬为江州司马。后来又先后到忠州、杭州、苏州任刺史、刑部侍郎、河南尹、宾客分司、太子少傅等职,官至三品后再不为国事积极发言,过着隐退的生活。唐“会昌”6年(公元846年)逝世,享年75岁。白居易是诗人,但他又是一位著名的音乐评论家。他自己曾说:“元和小臣白居易,观舞听歌知乐意。”(《七德舞》卷三)其实,他岂止是“知乐意”,他对于音乐的评论以及显露出来的音乐美学思想,在我国古代音乐美学史中是具有很重要意义。白居易认为音乐是现实政治的反映,他在《策林·六十四上》中说:“乐者本于声,声者发于情,情者系于政”。在《策林·六十九》中又说:“大凡人之感于事,则必动于情,然后兴于嗟叹,而形于诗歌矣”。就是说,歌曲(音乐)的产生是由于“事”刺激了人的情感的一种结果。“事”就是与国家人民有关的社会事件,也是现实政治的具体体现。这种“事”如果与他在《寄唐生诗》中所说的“唯歌生民病”联系起来,就可以知道他是主张歌曲应当写人民的痛苦和指责现实政治弊病。他不但这样主张,他也亲自这样做。如他在《华原磬》一诗里,借传统的泗滨磬被废弃而改用华原磬来影射君王重用宦官,不听忠臣直言,认为关健在于改善政治,他在《策林·六十四》中又说:“盖政和则情和,情和则声和,而安乐之音由是作焉。”他对那些主张取消民间音乐恢复“古乐古曲”的极端复古派曾痛加批驳: “臣故以为销郑卫之声,复正始之音者,在乎善其政,和其情。不在乎改其器,易其曲也。”白居易认为民歌、民谣表现了人民的思想、意志、要求、愿望及人民的生活,代表了人民心声。因此他曾提出要倾听人民心声、了解民间疾苦、听取下层意见,从而改善政治。但他不赞成以唐玄宗为首的最高统治者,不管人民的疾苦拼命地去搞民间音乐,他说“故臣以为谐神人和风俗者,在乎善其政,其心,不在乎变其音,极其声也”。他在《策林·六十二》中说:“国家承齐、梁、陈、隋之弊,遗风未弭,故礼稍失于杀,乐稍失于奢。”所以他认为必须“少抑郑声”,这样才能使音乐 “合而不流矣”。在这个问题上,他所强调改善政治,反对极端复古派的谬论,反对统治阶级过分的音乐享受在当时是符合人民利益的,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民间音乐的发展。前面我们曾提过,从周代开始,我国就建立了“采风”制度。白居易对于统治者建立采风制度是拥护的。认为君王可以通过“风诗”了解民情,以达到“下流上通上下泰”的政治目的。所以他很希望李唐统治者恢复这种“采风”制度,于是便写下了《采诗官》:采诗官,采诗听歌导人言。言者无罪闻者戒,下流上通上下泰,周灭秦兴至隋氏,十代采诗官不置。郊庙登歌赞君美,不府艳词悦君意,若求兴谕规刺言,万句千章无一字。不是章句无规刺,渐及朝庭绝讽议。诤臣杜口为冗员,谏鼓高悬作虚器。一人负依常端默,百辟入门两自媚。夕郎所贺皆德音,春官每奏唯祥瑞。君耳唯闻堂上言,君眼不见门前事。贪吏害民无所忌,奸臣蔽臣无所畏。君不见:厉王胡亥之末年,群臣有利君无利?君兮君兮愿听此:欲开瓮蔽达人情,先向歌诗求讽刺。(《采诗官·卷四》)多么大胆的直言,多么深刻的揭露啊!早在一千年前白居易就提出了“言者无罪闻者戒”这样对待民歌、民谣和人民群众意见的态度,实在是可贵之至。白居易还认为乐器只是发音工具,乐曲是音乐思维的具体表现。他反对极端复古派的复古思想,说:“言将此乐(雅乐)感神祗,欲望风而百兽舞,何异北辕将适楚,”这就是说,走这条路要改变现实犹如北去的车子要到南方的楚国去,是永远也达不到的。白居易还认为“声”对人有很强的感染力。他在《与元九书》中说:“感人心者,莫先乎情,莫始呼言,莫切乎声,莫深乎义”。他认为“声”能起“和人心、厚风俗”的作用,同时也是“作乐”的根本目的。所以他很重视作品的思想内容与思想感情,认为“乐者,以易直子谅为心,以中和孝友为德,以律度铿锵为饰,以缀兆舒疾为文。饰与文可损益之,心与德不可斯须失也”。在这种问题上,他继承了儒家重视音乐教育作用和作品的阶级标准的观点。所以他在评论歌唱艺术的《问杨琼》一诗中提出“人唱歌古兼唱情,今人唱歌惟唱声”,明确提出了歌唱艺术中的“声”、“情”兼备的原则。他的这种看法,对在当时流行的脱离作品的具体内容而孤立地去追求声音美的形式主义观点来说,具有现实意义。由于历史时代的原因,白居易的音乐美学观点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他的一切观点都是从维护、巩固封建制度出发,所以他认为统治的巩固程度,与能否了解民情有很大关系。他说:“圣人致理也,在乎酌人言,察人情,而行为政,顺为教者也”。所以他又提出了“歌词合为事而作”与“惟歌生民病”的口号,其目的也无非是让统治者更好地进行统治,建立所谓“政之废者修之,阙者补之”,然后臻于“人之忧者乐之,劳者逸之”的升平世界。因此,他一面反对极端复古派的谬论;一面又极力推崇古乐,要求“少抑郑声”限制民间音乐的发展,反对少数民族音乐与外国音乐等等。但这丝毫无损于他音乐美学思想的光辉,他的一些观点,对我们今天仍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