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4 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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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18 05:22
在1853年的清咸丰三年,时年54岁的吴让之因躲避战乱,选择流寓到拥有众多好友的泰州。他的朱文印《再生人》边款中记载:“咸丰三年,我从扬州避乱至海陵。”在这段时间里,吴让之在泰州安顿下来,长达十多年,起初住在当时的首富姚正镛(仲海)家中。在姚家,他为姚氏创作了120方印章。
在泰期间,吴让之还频繁地拜访名门,如岑镕(仲陶)、陈守吾、朱筑轩和徐震甲(东园)等,之后又在刘汉臣(麓樵)家中居住长达三年。这段时期,他不仅教授刘汉臣的子弟读书,还为刘汉臣制作了88方印章和一方砚台,以及多幅书画。咸丰四年,即甲寅八月,当刘汉臣的新居落成时,吴让之特别赠送了一副隶书长联,内容为:“势不因人,我所乐的是山林;居虽近市,客人也能理解水月的意境。”上款注明:“麓樵请求我用高西园先生收集的联文为他在姜堰的新居书写,因为这些文字和他的现状十分契合。”
吴熙载(1799-1870),原名廷扬,字熙载,后以字行,改字让之,亦作攘之,号让翁、晚学居士、方竹丈人等。江苏仪征(今江苏扬州)人。清代篆刻家、书法家。包世臣的入室弟子。善书画,尤精篆刻。少时即追摹秦汉印作,后直接取法邓石如,得其神髓,又综合自己的学识,发展完善了“邓派”篆刻艺术,在明清流派篆刻史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吴昌硕评曰:“让翁平生固服膺完白,而于秦汉印玺探讨极深,故刀法圆转,无纤曼之气,气象骏迈,质而不滞。余尝语人:学完白不若取径于让翁。”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18 05:22
在1853年的清咸丰三年,时年54岁的吴让之因躲避战乱,选择流寓到拥有众多好友的泰州。他的朱文印《再生人》边款中记载:“咸丰三年,我从扬州避乱至海陵。”在这段时间里,吴让之在泰州安顿下来,长达十多年,起初住在当时的首富姚正镛(仲海)家中。在姚家,他为姚氏创作了120方印章。
在泰期间,吴让之还频繁地拜访名门,如岑镕(仲陶)、陈守吾、朱筑轩和徐震甲(东园)等,之后又在刘汉臣(麓樵)家中居住长达三年。这段时期,他不仅教授刘汉臣的子弟读书,还为刘汉臣制作了88方印章和一方砚台,以及多幅书画。咸丰四年,即甲寅八月,当刘汉臣的新居落成时,吴让之特别赠送了一副隶书长联,内容为:“势不因人,我所乐的是山林;居虽近市,客人也能理解水月的意境。”上款注明:“麓樵请求我用高西园先生收集的联文为他在姜堰的新居书写,因为这些文字和他的现状十分契合。”
吴熙载(1799-1870),原名廷扬,字熙载,后以字行,改字让之,亦作攘之,号让翁、晚学居士、方竹丈人等。江苏仪征(今江苏扬州)人。清代篆刻家、书法家。包世臣的入室弟子。善书画,尤精篆刻。少时即追摹秦汉印作,后直接取法邓石如,得其神髓,又综合自己的学识,发展完善了“邓派”篆刻艺术,在明清流派篆刻史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吴昌硕评曰:“让翁平生固服膺完白,而于秦汉印玺探讨极深,故刀法圆转,无纤曼之气,气象骏迈,质而不滞。余尝语人:学完白不若取径于让翁。”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18 05:23
在1853年的清咸丰三年,时年54岁的吴让之因躲避战乱,选择流寓到拥有众多好友的泰州。他的朱文印《再生人》边款中记载:“咸丰三年,我从扬州避乱至海陵。”在这段时间里,吴让之在泰州安顿下来,长达十多年,起初住在当时的首富姚正镛(仲海)家中。在姚家,他为姚氏创作了120方印章。
在泰期间,吴让之还频繁地拜访名门,如岑镕(仲陶)、陈守吾、朱筑轩和徐震甲(东园)等,之后又在刘汉臣(麓樵)家中居住长达三年。这段时期,他不仅教授刘汉臣的子弟读书,还为刘汉臣制作了88方印章和一方砚台,以及多幅书画。咸丰四年,即甲寅八月,当刘汉臣的新居落成时,吴让之特别赠送了一副隶书长联,内容为:“势不因人,我所乐的是山林;居虽近市,客人也能理解水月的意境。”上款注明:“麓樵请求我用高西园先生收集的联文为他在姜堰的新居书写,因为这些文字和他的现状十分契合。”
吴熙载(1799-1870),原名廷扬,字熙载,后以字行,改字让之,亦作攘之,号让翁、晚学居士、方竹丈人等。江苏仪征(今江苏扬州)人。清代篆刻家、书法家。包世臣的入室弟子。善书画,尤精篆刻。少时即追摹秦汉印作,后直接取法邓石如,得其神髓,又综合自己的学识,发展完善了“邓派”篆刻艺术,在明清流派篆刻史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吴昌硕评曰:“让翁平生固服膺完白,而于秦汉印玺探讨极深,故刀法圆转,无纤曼之气,气象骏迈,质而不滞。余尝语人:学完白不若取径于让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