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自诉人一定要出庭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0 22:05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4 05:41
重婚罪自诉人并不一定要出庭,自诉人可以委托律师或者代理人来代为出庭,但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签订代理协议或者委托协议,由法院认定后才可以具备法律效力,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一、重婚罪自诉人一定要出庭吗?
并不一定要出庭,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审理,因为自诉案件要出示证据,对嫌疑人进行控告,必须有控告人在;另外,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按自诉人撤诉处理。自诉人是二人以上,其中部分人撤诉的,不影响案件的继续审理。
二、重婚罪的法律后果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于1994年12月14日在《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中指出: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
2.与配偶登记结婚的,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由此可知,重婚在一定程度上和事实婚姻挂上了钩。
重婚罪在我国法律中是被认定为自诉案件的,并且还属于亲告罪的范畴,应当由受害人亲自向司法机关告诉才可以受理,但如果受害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告的,可以由其亲属代为告诉司法机关,但需要由代理人授权协议才可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