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0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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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9 08:20
南江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职责在管理办法的第三章有明确规定。
县政府设立县综合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常务副县长(指挥长)和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县长(副指挥长)共同领导。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灾害类型和地点,吸收相关党政负责人、专家和技术人员参与决策。指挥部的主要职责包括搜集现场情况,制定救援方案,下达指令,并根据现场变化调整指挥策略。乡镇政府同样设立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办公室。
各综合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队伍管理和调度,实施统一指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包括协调、指导和监督救援队伍建设工作。
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承担广泛的救援任务,包括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涝、火灾、地质灾害等)、生产安全事故(如交通事故、建筑事故等)及社会安全事件的救援。在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事件中,他们负责初期处置,并协助市救援支队处理更高级别的突发事件。同时,他们还需支援周边地区的应急救援工作。
专业应急救援分队负责相关种类一般等级突发事件的处置,以及更高等级突发事件的初期响应。
乡镇综合应急救援中队和村(社区)小队在气象、水旱、地震、地质灾害等灾害应对中发挥关键作用,进行早期处置,组织自救互救,参与抢险救灾和人员安置,协助专业队伍保障工作,并参与善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