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书丢失如何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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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5 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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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3 06:20
如果持有的离婚判决书丢失了,可以带身份证到审理离婚案件的*查阅档案进行复印,然后加盖有关部门印章,复印件效力等同于原件。
另外离婚判决书是对离婚双方都具有效力的一种证明文书,其效力等同于离婚证。当事人拿到离婚判决书以后不必再根据离婚判决书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再婚时需要用到离婚判决书,当事人在拿到离婚判决书时应妥善保管。
最后当事人在异地的,无法在异地进行补办离婚判决书,补办离婚判决书只能到当时判决离婚的*去进行调取档案并复印。
离婚有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现在协议离婚有如下程序:
一、申请离婚。夫妻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签署《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办公场所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初审。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初审,认为满足离婚条件的,出具《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三、离婚冷静期。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男女双方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均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发证。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带着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员按工作规范登记发给《离婚证》。
一、起诉
原告向*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对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二、调解
调解是人民*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调解有三种结果:第一,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第二,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第三,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三、审理与判决
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涉及到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
总之,离婚判决书丢失了,可以带身份证到审理离婚案件的*查阅档案进行复印,然后加盖有关部门印章,复印件效力等同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