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5 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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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3小时前
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双方的身份信息证明、结婚证、有关感情破裂的证据等,对于起诉离婚的具体情况,是需要提交上述不同的材料到*进行合法的处理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一、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1、主体资料准备
双方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送达地址。这些信息应当提供给*,*送达传票与判决书均需要有效的送达地址。
2、证据准备
若原告认为第一次的证据有所不足,可在提交第一次起诉的证据的基础上增加与补充,以证明感情确已破裂或者应多分得财产、获得抚养权等。
(1)结婚证明
有效的结婚证明是*判决双方离婚的前提条件,若第一次起诉是因为没有有效的婚姻证明而被驳回,那么第二次的起诉同样会被驳回。
(2)子女出生证明
如若涉及子女抚养权问题,那么需要向*提供婚生子女的出生证明,*才能依法将子女抚养权进行裁判。
(3)财产清单
离婚诉讼中,财产的分配也是较为重要的部分。应向*提供夫妻共同财产的清单,或者个人财产清单等,以便*进行财产的分割。
(4)感情确已破裂
二、可以判决离婚的情况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此条与民法典规定不同,已不再适用——编者说明)。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或*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对于夫妻之间感情达到破裂的情况,是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进行离婚处理的,但相关情况的处理是需要严格基于实际证据来进行认定,*必须在对证据进行审查后,符合离婚的上述判决条件的, 才可以判决离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