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5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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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7 18:11
农村宅基地建二层是合法的。但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和程序。根据规定,在农村宅基地上建设二层房屋需要申请并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且需要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同时,应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且建房面积不得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
在建造或翻修房屋之前,还需征得周围邻居的同意,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未经批准,私自建设二层房屋可能会被视为违章建筑,面临被拆除的风险。因此,在农村宅基地上建二层房屋,务必确保遵循了所有必要的规定和程序。
农村宅基地建房需要办哪些手续1、建房申请。建房户需向所在的村委会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户口身份证明、原住宅权利证书、建房履约保证书、建房通用图集或经批准的设计方案等材料。
2、村级审查。村委会对建房申请进行审查,包括主体资格、原住宅处置、建房方案等,并需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村委会签署意见并组织材料上报乡镇(街道)。
3、审批发证。乡镇(街道)对建房申请进行初审,通过后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
4、定点放样。建房户与施工方签订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经村委会鉴证后报乡镇(街道)和住建部门备案,并申请定点放样。
5、砌基验收。挖槽砌基时,村委会应现场监督,乡镇(街道)会同国土所进行砌基验收、挂牌公示。
6、施工跟踪。乡镇(街道)组织村委会加强农村居民建房的跟踪管理,落实生活污水、环境整治配套建设。
7、竣工验收。建房完工后,建房户向乡镇(街道)提出竣工验收申请,乡镇(街道)会同国土所和建房户、测绘单位和施工方等进行现场验收。
8、确权发证。房屋竣工验收后,建房户可持批准文件、验收材料和村委会、乡镇(街道)确认的权属调查等材料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