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4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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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15 14:49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离婚一般有两条途径,一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另外一条是诉讼离婚。在实际操作中“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那么,于服刑人员的离婚是不是也是这样的程序?
法妞网友咨询:
我有个朋友结婚一年多,然后因为打架故意伤害被判刑四年半,他想和妻子离婚,妻子也同意了,双方没有财产纠纷,应该怎么办理离婚手续呢?双方都同意了还要*宣判吗?男方在外地服刑,如果诉讼离婚,是在户口所在地还是在监狱所在地提起诉讼。
山东融冠律师解答:
离婚只有两种形式:民政局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没有什么“自动离婚”的说法。而你朋友因为在服刑,无法和妻子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只能由你朋友的妻子去*起诉,在*审理后由*下达离婚判决或者在*主持下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并由*下达离婚调解书。
山东融冠律师补充:
通常情况下,与*人身自由的服刑人员办理离婚,需采用起诉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同时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条规定:“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管辖。”对于被告被监禁不满一年的,可由原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管辖,而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也可选择向被告服刑地基层人民*提出离婚诉讼。在现实中,如被告服刑一年以上,建议向被告服刑地(被监禁地)人民*起诉,这样不但可以大大节约诉讼成本,而且可由当地*与狱警协调,具有极大的便利性。
山东融冠律师结语: 实际上,法律并没有对与服刑人员离婚做任何*。因为,如果仅仅因为对方是服刑人员,就*另一方与其离婚,这将严重损害服刑人员的配偶的婚姻自由权。另一方面,服刑人员仅是被剥夺人身自由或*权利等,并没有被剥夺离婚的权利。因此,可以与服刑人员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