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0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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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5 06:18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行为犯,根据我们国家《刑法》相关的修正标准上来说的话,也就是降低了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入罪标准,只要存在这样的一种行为的话,就需要对此进行一定的处罚。并不需要达到一定的危险。一、生产销售假药罪是行为犯么?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行为犯,《刑法修正案》降低了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入罪标准,扩大了犯罪圈,使其由危险犯转变为行为犯。成为行为犯后,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行为与其结果的空间分离使其理论依据更加坚实,程序认定的便捷使其适用更加经济,但是,为了使生产、销售假药罪更全面地符合刑法的经济,需要进一步明确该罪的犯罪情节。
从规范层面看,刑法谦抑要求刑法的经济;在应用层面,规制经济犯罪又要求贯彻刑法的经济。
《刑法》降低了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入罪标准,扩大了犯罪圈,使其由危险犯转变为行为犯。成为行为犯后,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行为与其结果的空间分离使其理论依据更加坚实,程序认定的便捷使其适用更加经济,但是,为了使生产、销售假药罪更全面地符合刑法经济,需要进一步明确该罪的犯罪情节。值得注意的是,基于刑罚必要性的视角,生产、销售假药罪犯罪圈的扩大并不必然符合刑法经济。同时,作为行为犯的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衔接过程过于烦琐。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行为表现是什么?
生产假药的行为表现为一切制造、加工、采集、收集假药的活动,销售假药的行为是指一切有偿提供假药的行为。生产、销售假药是两种行为,可以分别实施,也可以既生产假药又销售假药,同时存在两种行为。按照法律关于本罪的客观行为规定,只要具备其中一种行为的即符合该罪的客观要求。如果行为人同时具有上述两种行为,仍视为一个生产、销售假药罪,不实行数罪并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即符合本罪成立的法定结果,这说明本罪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犯。而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则属结果加重犯,对其处以较重的刑罚。
目前在我们国家有生产销售假药的这种行为,都可以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对此进行一定的处罚,这里主要指的就是一切制造加工采集收集假药的活动都可以对此进行严厉的处罚。也就是从我们国家刑事法律角度上来说的话,生产销售假药罪是属于行为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