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先动手打架,我还手负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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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20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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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6 09:48
1. 法律主观规定,如果对方先动手打架,而您没有还手,那么责任应由对方承担。
2.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如果有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或殴打他人,将被处以五日至十日的拘留,并处以二百元至五百元的罚款。
3. 如果情节较轻,则可能被处以五日以下的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4. 在某些情况下,如结伙殴打或伤害他人、伤害残疾人、孕妇、未满十四周岁或六十周岁以上的人,或者多次伤害他人或一次伤害多人,处罚将更加严厉,包括十日至十五日的拘留,并处以五百元至一千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