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9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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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9 23:35
在中国现代音乐创作中,标题音乐占据着显著的位置。例如,施咏康的《黄鹤的故事》、辛沪光的《嘎达梅林》、瞿维的《人民英雄纪念碑》以及吕其明的《红旗颂》和黄安伦的《春祭》等交响诗和音乐会序曲,都展现了清晰的主题构思。即使是那些原本用于纯音乐的体裁,如协奏曲和弦乐四重奏,也在中国现代作品中被用来表达特定的形象和情感。例如,占豪和陈钢的小提琴协奏曲《梁山伯与祝英台》、吴祖强的琵琶协奏曲《草原小姐妹》以及践耳和施咏康的弦乐四重奏《白毛女》,都是标题音乐的代表。
标题音乐与不依赖文字内容的纯音乐(又称为“绝对音乐”)形成对比。作曲家在创作标题音乐时,会根据标题的线索进行构思,使得音乐中的形象更为具体,有时甚至带有情节。然而,纯音乐同样反映了作曲家对社会生活的理解和表达,其表现的形象、意境和情感深度并不受是否有标题的限制。历史上,标题音乐起源于纯音乐,但反过来,标题音乐的一些表现手法也可以应用到纯音乐中。因此,标题音乐和纯音乐之间并没有一条固定的区别线,两者之间存在着交融和相互影响的可能性。
所谓“标题音乐”,简单地说,就是有文字作标题的音乐。标题音乐是浪漫主义作曲家将音乐与文学、戏剧、绘画等其他姊妹艺术相结合而产生的又一综合性音乐形式,这是一种用文字来说明作曲家创作意图和作品思想内容的器乐曲。这种说明主题思想的文字,就是标题。在器乐音乐中,“标题音乐”往往与“纯音乐”(非标题音乐)相对应,“纯音乐”意指没有标题说明的器乐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