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3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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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1 03:58
舒兰市在新农村建设中,坚持以经济发展为中心,以试点引领整体推进,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积极探索出了一条依靠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农民参与的建设路径。2006年以来,确定了24个试点村镇,涵盖省级、市级和县级,每个试点都有明确的项目和任务。各级试点通过不懈努力,已经取得显著的阶段性成果。
在组织保障方面,成立了由市政府领导挂帅的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通过“五一、五好”活动载体,明确了工作思路和考核标准。市委、市政府定期听取汇报,解决存在问题,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同时,政策倾斜支持,各部门集中资源到试点村,涉及饮水安全、沼气建设等项目。
在落实举措上,通过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牧业小区、劳务经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等多元化发展,提高了农民收入。例如,农业科技园区推广新技术,增加农民收入60万元。此外,通过环境整治月活动,改善了试点村的环境卫生,投资600多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在资金投入上,投入大量资金改善农村生活条件,如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排水工程、清洁能源和文化体育设施。通过典型示范,如新农村建设现场会,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推动了全市建设工作的深入发展。
总之,舒兰市的新农村建设在领导、组织、资金和措施的协同作用下,试点效果明显,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借鉴。
舒兰位于吉林省的中北部,地理坐标43°51′-44°38′、东经126°24′-127°45′。为省辖县级市,委托吉林市代管。辖境南与吉林市龙潭区、蛟河市交界,西隔松花江与九台市相望,东北与黑龙江省五常市接壤。全市东西长105千米,南北宽77千米,总面积4557.05平方千米。总人口6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1万人;少数民族人口约5.1万人。辖5个街道、10个镇、5个乡:北城街道、南城街道、环城街道、吉舒街道、铁东街道、白旗镇、朝阳镇、上营镇、平安镇、水曲柳镇、法特镇、溪河镇、小城镇、开原镇、金马镇、莲花乡、亮甲山乡、新安乡、七里乡、天德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