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离职工资结算时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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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25 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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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5 07:04
律师解答
劳动法没有规定离职工资的结算时间,仅规定了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但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离职工资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结算清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