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31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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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2 16:5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针对不当得利方面的规定是,得利人的取得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属于不当得利,在获取不当利益的情况下,受损方是可以要求权利人予以返还的,如果是恶意得利,给受损失方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得利人承担赔偿责任。一、民法典关于不当得利方面的法律条文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 【善意得利人返还义务免除】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七条 【恶意得利人返还义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第九百八十八条 【第三人返还义务】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二、不当得利纠纷的起诉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不当得利纠纷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虽然在很多不当得利案件中,可能受损失方也有一定的责任,比如银行在转账的时候不小心多转了一笔钱,或者转错账号的这种情形,但对于不当得利人来讲,遇到这种情况,不等于自己就可以直接侵占这笔不当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