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五大法系英美法系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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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5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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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01 08:07
世界五大法系之一,英美法系,其起源可追溯至11世纪诺曼人入侵英国后形成的普通法,以判例法为主要特征。该法系的中心是英国,且深深植根于英国普通法之中。
英美法系的地理分布广泛,包括英国(除苏格兰)、美国,以及众多曾受英国殖民或影响的地区,如印度、巴基斯坦、新加坡、缅甸、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马来西亚和中国香港。这些地方的法律体系深受英国法律传统的影响。
其特点鲜明:首先,判例法是其主要表现形式,遵循"遵循先例"的原则,意味着过去的判例对当前案件具有指导意义。其次,英美法系的变革较为保守,倾向于"向后看",注重法律的稳定性。法官在法律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他们通过案例塑造法律趋势。然而,这一法系的体系相对庞杂,缺乏系统性,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理解和适用的复杂性。最后,它强调诉讼程序,是一种"诉讼中心主义"的法律模式,诉讼过程和程序在法律实践中占据显著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