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劳动合同的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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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5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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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01 12:35
在工作中遭受工伤的员工,若未签订劳动合同,其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补偿。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则所有工伤赔偿金均由单位承担。员工受伤后,单位应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在治疗期间,医疗费用、陪护费用和生活费用均由单位承担,且停工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治疗结束后,进行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提出相应的伤残赔偿。
若单位未能提供合理赔偿,员工可以向劳动部门的劳动仲裁办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在停工留薪期满后,若还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由所在单位负责。
对于工伤赔偿,若用人单位已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则需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构成伤残的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以及离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则需承担所有工伤保险基金应支付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和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或伤残津贴及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请注意,即便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若未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报工伤认定,那么在此期间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仍由用人单位承担。由于各地在提交申请材料和程序上可能存在差异,建议申请前先咨询当地人社局。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受伤后,都需要按照工伤鉴定的标准进行赔偿。若用人单位已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则只需支付工伤期间的工资和员工离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则需要支付所有工伤赔偿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