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5 09:07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5 08:28
债权债务管辖确定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合同纠纷的管辖特殊原则,由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1、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民法总则》第44条2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3、《民法总则》第44条2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