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5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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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12 03:54
对法院追加被告的规定是,必须共同诉讼中当事人在没有参加诉讼的情况下,法院会通知当事人参加诉讼,该规定赋予了人民法院依职权追加被告的权利,除此之外,对法院追加被告的情形并没有其他详细的规定。一、法院追加被告的情形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二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二、追加被告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追加被告的期限,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具体规定,在审判实践中大致存在以下几种不同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应在一审程序的答辩期间内进行;
第二种观点认为,应在一审程序的举证期限届满前进行;
第三种观点认为,应在一审程序的法庭辩论终结前进行;
第四种观点认为,应在一审程序的案件审结前进行;
第五种观点认为,应在二审程序的案件审结前进行;第六种观点认为,应在再审程序的案件审结前进行。
三、民事诉讼被告怎么写答辩状?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名称: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 性别:_______ 年龄:___民族:____ 职务:____ 工作单位: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
因____________诉本单位_________一案,答辩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四、被告递交答辩状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上,人民法院主动追加被告的案例比较少见,但对于原告来讲,原告是可以依法追加被告的,若原告申请追加被告,需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追加被告的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