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辨认和指认的区别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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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5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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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9 17:05
辨认是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固定证据,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由辨认人根据其所感知的事实,对与案件有关的人员、物品、场所等进行辨别和确认的活动。
刑诉法辨认和指认的区别如下:
(一)含义不同。(二)法律依据不同。(三)适用范围不同。(四)主体不同。(五)对象不同。(六)规则不同。(七)法律手续不同。(八)方法不同。(九)认识准确程度不同。(十)法律后果不同。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