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起诉女方离婚女方不同意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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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6 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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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8 09:03
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法院应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为夫妻感情破裂,是离婚案件中法官判决离婚的重要依据之一。只要男方可以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了,则此时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官自然会判决夫妻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