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规可以设定哪些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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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9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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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4 15:55
行*规是*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行*规的效力仅 次于*和法律。所以行政强制法也授权行*规有行政强制 措施设定权。同时也作了三点*:一是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 *行政管理职权范围的事项的。*第89条规定了国务 院的职权,在*规定内的事项,*可以制定行*规,设 定行政强制措施,但要遵循行*的一个重要原则——法律优 先的原则,就是尚未制定法律,行*规才可以规定;法律作了 规定的,行*规要与法律的规定一致,不能超出法律的规定。
二是不得设定*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和其他应当由法律 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按照行*的另一个重要原则——法律 保留原则,有些事项只能由法律规定,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行政 法规都不能规定。*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冻结存款、汇款 等就是属于法律保留的事项。
立法法第9条、商业银行法第29 条、第30条和邮*第5条分别对*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 冻结存款、汇款作了规定,同时对其他规范性文件设定*人身 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冻结存款、汇款作了*。关于其他应当由 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包括哪些,行政强制法没有明确列举, 根据*的规定,强制进入公民住宅和*公民通信自由的行 政强制措施,应当由法律规定。
三是法律中未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行*规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但法律规定特定事项 需由行*规规定具体管理措施的,行*规可以设定行政强 制措施。法律在对某项领域进行规范时,都经过慎重权衡,如果 需要设定行政强制措施,就应当明确规定,如果没有设定的,行 *规在制定实施性规定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但是,由 于有些法律规定的比较原则,对于有些事项没有作具体规定,授 权*规定。如农业法第64条规定,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研 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及其应用,必须依照国家规定严格实 行各项安全控制措施。对实行什么样的“安全控制措施”没有 作具体规定。
*制定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第39条规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在紧 急情况下有权对非法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或者进口、 出口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实施封闭或者扣押。根据梳理,到目 前为止有十几件行*规属于上述情形而设定了行政强制措 施,从行政管理的需要考虑,应当采取上述行政强制措施。
因 此,行政强制法授权在法律对特定事项只作原则性规定,未规 定具体管理措施的情况下,行*规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行*规也不能设定应当由法律设定的 行政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