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9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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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3 07:43
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纳税人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应该怎么办理
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纳税人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办理程序:
凡是《税务登记表》上的项目发生变化的,都应办理变更手续。按要求携带有关资料到经济服务大厅税务登记窗口领取并填写《变更税务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连同下列资料交到该窗口,当时即可领取税务登记证(正、付本)。
(二)应提交资料:
内资企业应持下列资料
1、 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 无营业执照的持有关部门批件复印件一份
3、 税务登记证正本及副本(原件)
4、 原税务登记表
5、 银行帐号变更持变更后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6、 自有房产证明复印件;无自有房产的需持租赁协议及出租方的执照复印件;承租个人房产的除提供租赁协议复印件外还应提供其房产证明复印件
7、 变更法人、负责人(指营业执照)、财务人员、办税人员的需提供相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