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9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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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13:05
原发性和继发性肝脏恶性肿瘤是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虽然外科手术切除术仍然是肝脏可切除肿瘤的基本治疗方法,但多数患有肝癌和肝转移瘤病人由于难以耐受放化疗、肿瘤过于弥散或无法进行手术而失去治疗机会。
125I放射性粒子组织间永久植入术具有对患者肝功能影响小、可重复性强、患者耐受性好、疗效确切等优点,成为一种极具潜力的治疗肝癌的方法,并且125I放射性粒子植入术可以与微波、射频、冷冻及无水乙醇等局部消融治疗或TACE、5-FU化疗缓释粒子联合应用,能够起到优势互补的作用。
一、适应证与禁忌证
(一)适应证
1、直径小于7cm的肝细胞癌,对于直径较大的肿瘤应行TACE治疗后再进行粒子植入术。
2、肝细胞癌术后复发不宜再次采用手术治疗者。
3、局部晚期无法手术切除者。
4、因心、肺功能障碍,不能耐受手术者;
5、多次TACE治疗后肿瘤控制欠佳者或肝功能较差无法耐受继续TACE治疗者;
6、病灶位于肝门、近膈顶、胆囊窝等特殊部位不适于微波、射频或冷冻等局部消融治疗者;
7、微波、射频、冷冻或无水乙醇消融治疗术后局部存在肿瘤残余者;
8、晚期肿瘤患者进行减瘤治疗或缓解临床症状治疗。
(二)禁忌证
1、神志不清或精神障碍者;
2、体质较差,无法进行呼吸配合者;
3、凝血功能障碍或有严重出血倾向者;
4、穿刺路径组织感染或存在败血症等全身感染者;
5、肝功能Child分级为C级者或有大量腹腔积液者;
6、弥漫性肝癌;
7、已有广泛的肝外转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