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9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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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17:34
新乡县科技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1. 政策实施与规划制定: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科技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并提出全县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具体实施计划,制定科技工作评价与验收的标准和指标。
2. 民营科技企业与中介服务: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审批管理,以及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资格认定,指导科技三产的健康发展。
3. 科技经费管理:研究并提出增加科技投入的途径,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管理科学事业费、科技专项经费等,参与经费的分析论证、安排和实施监督。
4. 高新技术与应用技术: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负责星火计划、新产品试制计划和科技成果推广等项目的实施工作。
5. 科技管理工作:负责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和技术市场等工作,制定科技普及规划,推动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中介组织的发展,促进科技服务体系的构建。
6. 部门协调与指导:指导区直各部门及各乡、办事处的科技管理工作,确保工作协调进行。
7. 信息与统计:负责科技信息和统计管理工作,为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8.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全区知识产权,包括法律普及、教育培训,专利行政执法,以及专利市场规范和管理。
9. 防震减灾:承担防震减灾和地震工作的相关职责。
10. 政府交办事项: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