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起诉环节实体审查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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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9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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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04 16:15
审查起诉环节实体审查的内容就是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侦查活动是否合法。不存在这些问题的话,就会直接提起诉讼。
一、审查起诉环节实体审查内容是什么?《刑事诉讼法》168条 人民*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二、*审查起诉的流程是怎样的?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刑事诉讼规则》的相关规定。人民*审查起诉的流程大致如下:
(1)审查受理侦查机关移送的审查起诉的案件;
(2)如果证据或其他材料不足的要求补充材料或者补充侦查;
(3)对审查的案件,根据不同情形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决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人民*对于*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四十条第三款: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三、向*移交审查起诉的时间是多久?向*移交审查起诉的时间一般是两个月到三个月。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从*批准逮捕到案子移送*,这中间需要经过*机关的侦查,侦查期为两个月(案情复杂的可以由*批准延长侦查一个月)。然后案子移交到*审查起诉,审查起诉一般期限为1个月(当然根据案情的需要,也可适当的延长)。
如*认为证据不够充分,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可以退回*机关补充侦查。*机关则应继续对案情和证据进行整理,再移送*,由*来向人民*起诉,*在收到*移交的起诉材料,一般在1个月内审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批准决定应当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确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种类和适用对象。批准决定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以内有效。对于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对于复杂、疑难案件,期限届满仍有必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过批准,有效期可以延长,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
综上所述,人民*在审查起诉,就是为了再一次确保、核对*机关的侦查工作不存在什么问题。因此,*机关的侦查工作,基本上就是由人民*来负责监督的,一起刑事案件有*机关和人民*的重重把关,最后才能到了开庭审理的阶段,*的审查起诉当然也不是无限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