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9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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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9 04:35
青岛市国土资源局承担着实施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的重要职责,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首先,该局负责执行国家土地、矿产资源法律和规章,制定相关政策和规范文件,监督执法,并指导各地乡镇依法行政。同时,处理相关行政复议案件,制定技术标准和管理规程,确保土地和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保护。
其次,组织编制和实施各类规划,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等,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审核,并指导乡镇规划。负责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制定保护与合理利用、地质勘查、灾害防治和遗迹保护的规划。
在执法监督方面,该局检查乡(镇)的资源管理执行情况,保护土地和矿产资源权益,处理重大权属纠纷和违法案件。
此外,该局还制定耕地保护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监督基本农田保护,指导土地开发和复垦工作。
统一管理地政、地籍事务,包括土地划界、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等工作,确保土地权属明确。
在土地使用方面,主导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等审批工作,参与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指导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
负责土地使用权交易、出让等工作,设定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国有土地年租金标准,确认土地价值。
矿产资源管理方面,合理配置资源,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管理对外合作区块。
地质环境保护方面,管理地质灾害防治,保护地质遗迹,进行地质勘查与评价。
此外,负责矿产储量管理和地质资料汇交,以及推动土地、矿产资源的科学研究和国际合作。
青岛市国土资源局的主要工作职能包括组织编制青岛市的国土规划,制定土地保护政策,主管全市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占用工作,实施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登记发证等工作。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土地性质转变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