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如何确定诉讼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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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30 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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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1 03:33
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是指因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利害关系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和第三人。但由于现实生活中的民事法律关系较复杂,具体到案件中,对当事人的确定,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具体规定。
一、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因职务行为或者授权行为引起的诉讼,该法人或其他为当事人。
三、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合伙组织雇佣的人员在进行雇佣合同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其雇主是当事人。
四、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人。有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
五、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经仲裁机构仲裁或者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不服仲裁或调解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
六、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登记而未登记即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或他人冒用法人、其他组织名进行民事活动,或者法人、其他组织依法终止后仍以其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直接责任人为当事人。
七、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
八、企业法人未经清算即被撤销,有清算组织的,以该清算组织为当事人,没有清算组织的,以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为当事人。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1 03:28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是在诉讼中处于追诉(原告)或被追诉(被告)的地位,执行控诉(起诉)或辩护(答辩)职能,并同案件事实和案件处理结果具有切身利害关系的诉讼参与人。《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2项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行政诉讼当事人主要就是指行政诉讼原告、被告、第三人和共同诉讼人,共同诉讼人又包括共同原告和共同被告两种。
民事诉讼当事人,指因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利害关系人。
民事诉讼当事人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1.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凡不是以自己名义而以他人名义进行诉讼的人,如诉讼代理人,不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2.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当事人必须是发生民事争议的一方,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如支持受损害的单位和个人起诉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3.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当事人进行诉讼,是要人民法院对他们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作出裁判。因此,虽以自己名义参加诉讼,但不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人,如证人、鉴定人不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