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发现有噪声聋,可否申请工伤认定?法院这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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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30 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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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05:06
在机械厂工作多年的杨某离职后被诊断为噪声聋,被认定为职业病。对此,法院做出了明确判决。杨某原工作期间因长期接触噪音,离职后发现听力受损,经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确认。他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获8级伤残评定,并要求赔偿100多万元。仲裁中,机械厂需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及停工留薪期工资等。但杨某对仲裁结果不满,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的最终判决中,除了维持仲裁裁决的赔偿项目外,还增加了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体检费、伙食补助费和精神抚慰金。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病人在享有工伤保险的同时,还可以依据民事法律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以弥补工伤保险补偿可能的不足。这体现了“先工伤后民事”的赔偿模式,即在工伤保险不能完全覆盖损失的情况下,职业病患者有权进一步寻求民事赔偿。
总之,杨某的案例提醒我们,尽管职业病保险为劳动者提供了基本保障,但在某些情况下,他们仍有权寻求额外的民事赔偿以补足损失。这些赔偿通常从健康侵权的角度出发,旨在弥补实际损失,为职业病患者提供更全面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