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9 21:40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0 02:30
进口商品的检验过程可以根据相关法规分为两大类别:
首先,对于列入《种类表》并由合同明确指定我国商检机构进行检验和出具证书的商品,进口后,收货方、使用方或其代理需立即在口岸的商检机构进行报验。报验时,需提交进口货物检验申请书,以及合同、*、提单、装箱单等必要文件和单证。商检机构在接收报验后,会对货物进行全面检验。只有在检验合格后,商检机构会在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盖章,海关才会准予放行。
其次,不属于上述情况的进口商品,收货方、使用方或代理应在各自所在的地区向商检机构申报检验。这部分商品可以选择自行检验,或者由商检机构进行检验。如需索赔,应在索赔期限内将检验结果上报商检机构。若检验结果显示商品不合格,应立即向商检机构申请复验并获取相关证书,以便在后续交易中向供应商提出索赔要求。
进出口商品检验是指由国家设立的检验机构或向*注册的独立机构,对进出口货物的质量、规格、卫生、安全、数量等进行检验、鉴定,并出具证书的工作。目的是经过第三者证明,保障对外贸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国家规定,重要进出口商品,非经检验发给证件的,不准输入或输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