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30 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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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05:52
打架眼底出血只是外部症状,并不能以此来判断伤情的具体轻重,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法律意义上的伤情严重程度的医疗鉴定需要专业法医学鉴定结论,这通常需要根据公安机关指定专业医疗鉴定机构作出的法医鉴定,个人或者非授权专业机构作出的伤情鉴定不具备法律效力。一、打架眼底出血算轻伤吗?
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打架眼底出血如果不影响视力并且恢复良好,一般情况下达不到轻伤标准,但是实际伤情轻重需要专业的法医学鉴定,伤者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可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要求法医鉴定,个人或者未授权的医疗机构作出的伤情程度鉴定无效。
打架造成自身伤害,当事人应当使用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建议尽快报警处理,报警后让警察出具委托书,到派出所指定的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情鉴定。具体伤情以鉴定结果为准。
相关法律依据:
按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轻伤二级的标准:
a)眼球穿通伤或者眼球破裂伤;前房出血须手术治疗;房角后退;虹膜根部离断或者虹膜缺损超过1个象限;睫状体脱离;晶状体脱位;玻璃体积血;外伤性视网膜脱离;外伤性视网膜出血;外伤性黄斑裂孔;外伤性脉络膜脱离。
b)角膜斑翳或者血管翳;外伤性白内障;外伤性低眼压;外伤性青光眼。
c)瞳孔括约肌损伤致瞳孔显著变形或者瞳孔散大(直径0.6cm以上)。
d)斜视;复视。
e)睑球粘连。
f)一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原单眼中度以上视力损害者,伤后视力降低一个级别。
g)一眼视野半径50o以下(视野有效值80%以下)。
二、打架致人受伤会受到的什么处罚?
对于故意殴打、伤害违法行为,明显不构成轻伤的或者经法医鉴定不构成轻伤的按照治安案件处罚,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涉嫌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属于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再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最后由法院判决。作为被害人,可以与对方协商赔偿问题,刑事部分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综上所述,打架斗殴致人人身伤害,打人者需要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其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按照造成伤者的伤情程度判定,未达到轻伤标准进行治安管理处罚,如果达到轻伤以上标准时,需要依法承担相应刑事责任。作为被害人,可以要求医疗赔偿等相关事宜。